現有江東資產運營集團富馬高科公司城西商業(yè)片區(qū)空置經營性房產對外公開招租,現將相關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房產概況
(一)濱湖商城4號樓東樓
坐落:湖西北路267號,毗鄰湖景餐廳;
面積389㎡;使用性質:商業(yè);樓層:共三層;
適合業(yè)態(tài):公司辦公、餐飲、配件售賣、婚慶公司等。
實景圖:
(二)中央花園1棟104
坐落:花雨路8號,地處金鷹商圈,周邊配套齊全,交通設施完善;
面積87.24㎡;使用性質:商業(yè),所在樓層:1層;
適合業(yè)態(tài):公司辦公、餐飲、美容美業(yè)、婚慶公司、服裝售賣、品牌專賣等。
實景圖:
(三)中央花園1棟204
坐落:花雨路8號,地處金鷹商圈,周邊配套齊全,交通設施完善;
面積99.69㎡;使用性質:住宅,所在樓層:2層;房型:二室一廳一衛(wèi),陽臺。
實景圖:
(四)解放路36號-301
坐落:解放路36號,位于解放路三福門店三層,地處解放路商圈,臨近雨山湖公園,交通便利,餐飲、休閑等配套齊全;
面積199.19㎡,使用性質:商業(yè),所在樓層:3層;
適合業(yè)態(tài):公司辦公、工作室等。
標的照片:
(五)平山新村13-4號
坐落:花山區(qū)安居路1號,交通便利,餐飲、休閑等配套齊全;
面積:61.17㎡;使用性質:商業(yè),樓層:2層;
適合業(yè)態(tài):公司辦公、餐飲、配件售賣、婚慶公司等。
實景圖:
(六)平山新村14棟3號、14棟4號
坐落:花山區(qū)安居路1號,交通便利,餐飲、休閑等配套齊全;
14棟3號,面積49.49㎡;14棟4號,面積49.49㎡;
使用性質:商業(yè),樓層:2層;
適合業(yè)態(tài):配件零售、餐飲小吃、快遞驛站、便利店等。
實景圖:
(七)沙塘村4棟108
坐落:花山區(qū)朱家崗路5號,臨近馬鞍山實驗小學、雨山湖公園,交通便利,餐飲、休閑等配套齊全;
面積83.98㎡;使用性質:商業(yè),樓層:1層;
適合業(yè)態(tài):餐飲小吃、配件售賣、便利店、水果店、煙酒店、藥店保健品售賣等。
實景圖:
(八)鴛鴦二村11棟1號
坐落:紅旗中路855號,馬鋼花園小區(qū)西側,周邊餐飲、休閑等配套齊全,交通便利;
面積248㎡;使用性質:商業(yè),樓層:1層;
適合業(yè)態(tài):浴室、倉儲店等。
實景圖:
坐落:花山區(qū)湖東中路58號,周邊配套齊全,交通完善;
原教育局辦公樓-3棟 面積137.44㎡,層數:2層;
使用性質:商業(yè);適合業(yè)態(tài):公司辦公、教育機構等。
標的照片:
坐落:湖東北路831號解放路體育館北側,周邊配套齊全,交通完善;
面積:1層部分空置 面積148㎡, 2層(整層空置)面積295㎡;
使用性質:商業(yè);適合業(yè)態(tài):餐飲小吃、配件售賣、品牌專賣、教育機構、便利店等。
實景圖:
(十一)原體育局-2號
坐落:湖東北路831號解放路體育館北側,原寶慶酒店位置,周邊配套齊全,交通完善;
面積:3286.69㎡;使用性質:商業(yè);層數:共3層。
實景圖:
(十二)中崗三村14棟701
坐落:花山區(qū)中崗路,臨近市婦幼保健醫(yī)院、馬鞍山市實驗中學、市七中實驗中學分校;
面積:59.04㎡;使用性質:住宅。
標的照片:
二、租賃要求
(一)凡依法設立、有效存續(xù)的并具有良好商業(yè)信用、財務狀況、銀行資信的境內企業(yè)法人(企業(yè)法人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必須在有效期內)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(法律另有規(guī)定除外),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的,均可參與。
(二)租賃用途:商務辦公、餐飲、倉儲等其他合法經營用途。承租人使用上述場地必須符合法律法規(guī)和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經營范圍,若承租人私自變更經營業(yè)態(tài)或從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經營項目,出租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標的,承租人須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。
(三)本次標的按現狀(包括但不限于水、電、氣、環(huán)保、消防、安全等)接收,承租人自行負責房屋及內部所有配置設備的裝修、維修等,費用自理。房屋及相關設施含辦理相關審批備案手續(xù)在內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,承租人須確保符合相關部門的規(guī)定,并保證在營業(yè)前各項設施驗收合格,各項條件符合營業(yè)標準,不存在安全隱患。如房屋現狀不能滿足承租人需要,承租人應自行向相關部門提出增容/改造申請,出租單位可提供材料準備和對接協(xié)調方面的幫助,但相關費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。租賃期間,租賃房屋發(fā)生的水、電、燃氣、通訊、垃圾清運、物業(yè)管理等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,均由承租人承擔。
(四)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不再續(xù)租時,承租人應保證租賃標的物的完好,返還的租賃標的應處于正常使用狀態(tài),標的物內不可移動的固定裝修、設施等不得拆除,無償歸出租單位所有。如給出租單位或第三人造成損失,承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(五)承租人未經出租單位書面同意,不得對外分租、轉租、出借、與他人聯營等。若承租人轉租、轉包、借用、與他人聯營等,須書面向出租單位報備,并提供一份與第三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至出租單位備案。
(六)標的交付日、起租日、次年租金繳納時間及其它未盡事宜以出租單位與承租人實際簽訂的《租賃合同》約定為準。
三、聯系方式
聯系單位:安徽富馬高科技園區(qū)投資發(fā)展股份有限公司
聯系電話:0555-83389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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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支持:科大國創(chuàng)軟件股份有限公司